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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—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9-08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部门、单位:

2014年中秋、国庆节即将到来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“四风”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铁面执纪纠正“四风”的重要部署,全面落实山东省教育厅转发的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、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》(鲁教监发[2014]7号)的要求,进一步严肃纪律,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、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,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巩固纠正“四风”的成果,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、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,特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要增强廉政意识。各党总支(党支部)要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改落实的有利时机,着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、反对奢侈浪费、廉洁过节,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送节礼、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,坚决克服习以为常、不以为然、等待观望、消极应付等思想,不断增强廉政自觉,强化作风养成,持之以恒整治“四风”,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廉洁过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   

    二、要做到领导带头。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作出表率,带头接受监督,带头负起责任,切实做到六个“坚决不”:坚决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或接受下属单位或个人的月饼节礼;坚决不用公款大吃大喝、相互宴请、相互走访;坚决不用公款旅游、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坚决不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坚决不借办公用品、会议费、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、摊派和报销费用;坚决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,不用公款请吃和吃请。

三、要加强廉政教育。各党总支(党支部)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,廉洁从政教育。学校纪委、监察处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,处理一起,绝不姑息,绝不手软,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、震慑力。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,确保度过一个喜庆、祥和、文明、廉洁、节俭、安全的节日。

监督电话:3196023  电子邮箱:jnxyjw@126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9月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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